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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仪表说明(步进电机)
1、
电子车速表
打开电门,档起动车辆,指针应即刻指示相对应的车速,行车时指针应指在对应的车速位置上,卸档(空档),指针应缓慢地回到标度盘上的分度线起始位置(0位置)上(指针指示由0~150km/h为线性)。
2、
液晶里程显示屏
累计:显示范围0~99999.9km
行车时以0.1km为最低显示数,停车关掉电门不显示,但不得丢失,下次行车累计相加,超过显示范围,不再响应里程数的变化,而一直显示99999.9km。
打开电门,即刻显示上次总里程累计数。
3、
电子转速表
打开电门,起动发动机,指针即刻指示相对应的发动机转速数,行车时指针应指示在对应发动机转速数的位置。
当转速平稳变化时,转速表的指针运动应平稳,不得有卡住现象。在恒定的转速下,转速表指针在标尺上限值的20%~80%转速范围内,其摆动范围应在上限值的±1%以内。
停车发动机停止转动,指针应缓慢地回到标度盘上的分度线的起始点(0点)的位置上(指针指示由0~7000r/min为线性)。
4、
温度表
打开电门应指示当前的水温位置上(64℃以下指示在标度盘上的分度线起始位置C上)。关掉电门,指针应慢慢回到C位置上。
当温度到达115℃,应有分别于115℃时声或光的报警信号。
5、
燃油表
停车后指针应指示在当前的油量位置上。
当指针指示在1/8位置上,应有声光或光学报警信号。
当指针指示在<1/8,≥E位置时就有分别于1/8位置上的声学或光学的报警信号。
注:温度报警与油量报警(声学或光学)都必须有明显的分别。
6、
供电系统
采用双电源供电。(即:打电门由锁头ACC供电,关电门电瓶供电。)
当打开电门,远光、充电、左右转向、制动器,驻车制动器,油压照明等显示电路、转速、里程、水温、油量等传输系统均得电,关闭电门,以上均断电。
无论任何状态,控制系统均有电,并有电门开闭是否的判别。
7、
清零:
仪表出厂里程数累计不得超过10km,因而出厂前必须清零(即有清零装置)。
预知详情请与深圳分公司联系:0755-83287738 联系人:郑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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